网站未获授权播电视剧,“咪咕”一审被判侵权“魏和尚”张桐的消失,毫无疑问是整个影视圈的悲哀与损失

发布于:2023-07-17 18:33:28

在没有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播放电视剧《瀛寰之志》,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一审被判决侵权,赔偿该剧著作权所有方永信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计1106240元。日前,原被告双方都提起了上诉。

据了解,《瀛寰之志》是一部四十二集历史电视剧,总投资6000万元摄制。永信公司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原投资制作单位中视星娱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把电视剧的著作权转给了永信公司。永信公司独家拥有这一著作权。同年,永信公司又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中视星娱也向永信公司出具了转让著作权的《承诺函》。

该公司发现咪咕网站在2019年12月在未取得永信公司任何直接和间接授权的情况下,公开向社会完整播放了这一电视剧。由此永信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2月3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结果[(2020)京73民初739号]认为,咪咕公司在其网站播放《瀛寰之志》的行为已经构成对永信公司发表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侵犯。

根据一审判决书,被告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永信公司损失1000000元;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永信公司合理开支106240元;被告咪咕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在咪咕视频网站*页显著位置连续30日公开发布致歉声明,向永信公司赔礼道歉。

不过,判决之后,双方都提出了上诉。而“永信公司”一方提起上诉的理由是,“全国*例这样重大的全剧侵权的这起电视剧判决赔偿数额过低”。目前,官司尚在进行之中。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恩杰

编辑/弓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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