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7日电 信用**网站消息,因违反物价管理规定,聚展(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下称:聚展网络)被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聚展网络主要从事展会服务,在聚展网展示国内外展会信息,提供展位预定、展会门票预定服务。展示的展会信息主要来源于各展会举办方官网信息。
聚展网络于2019年5月开始在聚展网开展门票预定服务,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聚展网络在展会展示页面显示“门票预订”按键,购买者点击后进入“门票预订”页面,页面含门票价格(门票类型:展期票、价格:**元),购买者填写观展人信息后,会生成订单。完成支付后,聚展网络根据下单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去举办方登记门票,用于接收展会方电子门票图片。聚展网络截取工作人员收到的电子门票图片,然后通过聚展网后台录入二维码并发送到购买者手机号和邮箱上。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上述门票价格聚展网络自行设定,如展会方为免费门票,则设置价格0元或20-60元不等价格;如展会方为收费门票,则设置价格为举办方价格基础上加50元。聚展网络未在相应页面展示或另行告知收费明细。上述期间,聚展网络实际销售门票7394张,金额538313.81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31日决定:对聚展网络罚款5万元。
图源:信用**网站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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